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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次普法教育讲座中,陈法官讲了一个令同学震惊大案例:“2007年03月10日温州都市报报道瓯海警方摧毁了一专门抢劫出租车司机的未成年人犯罪团伙,涉案的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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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26 22: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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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次普法教育讲座中,陈法官讲了一个令同学震惊大案例:“2007年03月10日温州都市报报道瓯海警方摧毁了一专门抢劫出租车司机的未成年人犯罪团伙,涉案的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四个成员之一的小冲,是八年级学生(15周岁),是班级里的“捣蛋鬼”。经常旷课,沉迷网吧,曾受到学校的通报批评。后和社会青年一起参与赌博、偷窃,曾被公安机关拘留。然而仍不思悔改,当其他三个提议去抢劫出租车司机弄钱时,四人一拍即合,抢劫出租车司机达20多起,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又一次被公安机关抓获……

(1)法院在审理小冲案件时要注意什么?

(2)从刑事责任年龄来看,小冲要不要负法律责任?为什么?

 

蒋定定回答:
  (1)实行特殊的审理制度,不公开审理(也可以回答: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2)要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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