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省将古村落分为“古建筑村落”、“民俗风情村落”等多种类型,采取不同的保护利用方式,让其各具特色;没有用现代文明让古村落彻头彻尾的“改头换面”,而是利用原有资源,将凝聚于古建筑中的乡村文明基因进行“活化”,留住古村落的文化之魂;成立专项基金,重点投向保护利用价值较高、旅游发展潜力较大的古村落,以保护为主,适度开发,实现保护和开发的良性循环,为古村落的保护和开发摸索出一条可行的道路。
结合材料,运用《文化生活》《生活与哲学》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简述浙江省在古村落的保护和开发中是如何处理继承和发展关系的?
(2)用矛盾特殊性情形的观点,分析浙江省保护和开发古村落道路的可行性。
邮箱: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