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5日起,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规定,“已拆封”不得作为拒绝退货理由,故意拒绝或拖延退货的商家最高将受到50万元处罚.该项规定保护了公民的()
①依法求偿权 ②监督权 ③自主选择权 ④公平交易权.
A.①③
B.①③④
C.②④
D.①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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