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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阅读解答,急的!阅读《生命的消失》(作者:邢庆杰)1小说先写沙漠遇狼,再写参团探险的原因和遇风暴的经过,这样处理的好处是什么?2文中,如果把“准确地衔住”改为“死死地咬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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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20 05:06:23
问题描述:

求阅读解答,急的!

阅读《生命的消失》(作者:邢庆杰)

1小说先写沙漠遇狼,再写参团探险的原因和遇风暴的经过,这样处理的好处是什么?

2文中,如果把“准确地衔住”改为“死死地咬住”好不好?为什么?

3作者写拍照时,三个“嚓”之间用了顿号而非逗号的用意?

史志科回答:
  1.运用倒叙手法,突出与狼对峙的尖锐矛盾,渲染紧张气氛,吸引读者关注情节发展.   2.因为在厉求良看来,狼吃人的血腥场面是难得的摄影素材,用“准确地衔住”更能表现厉求良对艺术的狂热和对生命的漠视.   3.用顿号更能表现厉求良拍摄动作之迅速,传伸的描写出他渴望“一拍”成名的急切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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