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GMAT语法中,为什么主谓一致看状语?状语一般考些什么知识点呢?
3人问答
更新时间:2024-05-15 16:56:26
问题描述:

GMAT语法中,为什么主谓一致看状语?状语一般考些什么知识点呢?

黎奎回答:
  如果你明白博弈论的道理的话,你就知道你准备这些是没用的.你和出题机构之间信息量的gap是巨大的,也就是说你通过准备知识点的学习而提高SC单项是不现实的,你的赢面太小了.SC只需要通过句意做题,OG上所有的SC题目通过...
陈钰清回答:
  恩,谢谢!~我主要是想知道,状语在句子里会出现什么错误。如同,谓语会出现和主语不一致的情况。。。能举一点例子么,不全也没关系。谢谢
黎奎回答:
  状语是一种修饰语,它可以放在句子的前,中,末任何位子意思不变.e.g.hedescribeanearthquakeinaletterinaletterhedescribeanearthquakehe,inaletter,describeanearthquake状语为词的时候.GMAT中常考的是逻辑副词(however,indeed,once..)和频率副词(somestimes,usually...需放在V.前)另外,状语还可以是短语(有todo,doing,done,介词短语和独立主格5种形式)和句子(即状语从句).虽然有人总结过了。个人觉得是无用功。因为这属于不完全归纳。即在特定的语义情况下这种用法是对的或是错的,一旦换了另外一种语境,情况就不同了。像having和being出现在sc中,也不一定就像某机构所说的“必错”。给你举一道简单的OG12原题例子。FivefledglingseaeagleslefttheirnestsinwesternScotlandthissummer,bringingto34thenumberofwildbirdssuccessfullyraisedsincetransplantsfromNorwaybeganin1975.(A)bringing(B)andbrings(C)anditbrings(D)anditbrought(E)andbrought这题你要从语法上分析的话,A和E都是对的。一个动名词bring做伴随状语,一个left和brought动词的并列。而从句意上分析的话可以直接一步选A。具体的分析过程我就不在这详细解释了。再看这个。A.Hewentintotheclassroom,sittingonthechair.B.Hewentintotheclassroomandsitonthechair.似乎一模一样的结构,从语义上理解,显然B是正确的句子。所以我个人认为总结语法点没有任何意义。
最新更新
PC端 | 移动端 | mip端
问答网(wenda2.com)汇总了汉语字典,新华字典,成语字典,组词,词语,在线查字典,中文字典,英汉字典,在线字典,康熙字典等等,是学生查询学习资料的好帮手,是老师教学的好助手。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邮箱:联系方式:

Copyright©2009-2021 问答网 wenda2.com 版权所有 闽ICP备202200022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