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中国古代家庭的手工业是农户的一种副业,首先,其种类主要限于“织”等规模小、人手少、原料易得的手工业,而至于那些规模大、需人手多、原料不易得的大型手工业则由独立经营的民营手工业来承担;其次,家庭手工业的产品虽然主要供自己消费和交纳赋税,但也有剩余,剩余部分则要拿到市场上去出售,以换其所无;此外,由于地域、原料等条件的限制,不同地区农民的家庭手工业也不尽相同,这就不可能使每一地区的农民都能从事全部所需的工业品生产。因此,中国古代的家庭手工业只能基本满足农民的工业品需求,他们照样仍需与市场发生关系,以卖其所有,买其所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