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安史之乱以后,国家失去有效地控制户口及田亩籍帐的能力,土地兼并更是剧烈,加以军费急需,各地军政长官都可以任意用各种名目摊派,无须获得中央批准,于是杂税林立,中央不能检查诸使,诸使不能检查诸州,赋税制度非常混乱。阶级矛盾十分尖锐,江南地区出现武装起义。
材料二 大历十四年(779年)五月,唐德宗即位,宰相杨炎建议实行两税法。到建中元年(780年)正月,正式以敕诏公布。规定,“租庸调“和一切杂捐、杂税全部取消,但丁额不废; 依照丁壮和财产的多少定出户等,分夏秋两次征收,依户等纳线,依田亩纳米粟,
“两税法“颁布以后,到建中(780年正月-783年十二月)年间末,就有了1300多万的两税收益,比“两税法“以前唐王朝的全部财赋收入还要多出百万,唐王朝的全部财赋收入达到了3000余万贯。
--摘编自《中国古代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两税法实行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两税法实行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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