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北宋著名科学家沈括在他的巨著《梦溪笔谈》里写道:“予友人家有一琵琶,置之虚室,以管色奏双调,琵琶弦辄有声应之,奏它调则不应,室之以为异物,殊不知此乃常理.”小刘为了弄清其“常理”是什么,阅读了大量资料,他在一本《声学》书上看到这样一段话:“发生物体有一定的固有振动频率,当外界发出的声音中含有这一频率时,就会引起共鸣而使该物体发声.”请你用这段话解释为什么“以管色奏双调,琵琶弦辄有声应之,奏它调则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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